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3日发出通知,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。专家认为,人情往来必须有节有度,对于那种借人情之名肆意而为的“节日腐败”,必须认真防范和坚决查处。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,节日腐败行为往往是带着脉脉温情的“糖衣炮弹”,而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倒在了这样的“糖衣炮弹”之下。
近日宣判的中储粮一分公司受贿案中,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的受贿行为很多就是发生在春节、中秋等大的节日前。
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,中国是个文化大国,讲究礼尚往来,逢年过节送些礼物是文明礼仪的基本组成部分,无可厚非,但变了味的礼尚往来,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。
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,节日腐败中的行贿者有的用“感情”投资淡化“办事”目的,有的以节日“小意思”而图日后“钓大鱼”,有的甚至走“迂回”路线,从领导干部的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打开缺口。
“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,如果领导干部认为在年节期间收受礼品礼金可以用‘人情’的面纱规避查处风险,最终可能会在为人、为政方面一错再错。”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说。
一位基层干部把节前公款送礼做了些分类,或者联络私人感情,或者以给领导送礼名义,自己借机拿一部分,或者为了来年征引项目资金方便,属于投入型。
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认为,八项规定实施后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,百姓深恶痛绝的公款吃喝问题好转了很多,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力度。
“从源头上管好公共财政,还需更加详细的预决算公开,让公众能够对‘钱是怎么花的’进行有效监督。”戴仲川说,监督机制的完善,有助于职务行使过程的规范,“挤压”可操作空间,杜绝“人情往来”与“权钱交易”之间的灰色地带。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74条,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,不登记交公,或者接受其他礼品,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,将受到党纪追究。
“不过,有些人把逢年过节请客送礼一概而论进行批判也是不对的。”竹立家说,人情往来应该是发自个人内心的一种行为,花费的是个人辛勤劳作赚来的钱,而不是公共资源。当然,即使是自己花钱,但是有不正当目的的礼尚往来也可能会落于腐败。